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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后勤服务总公司机关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试行)
   

为规范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加强全体员工的纪律意识,进一步优化公司的管理体系,推进公司机关作风建设,根据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机关全体员工。

二、考勤规定

1、作息时间: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 8:00 ――11:30 下午 14:30――17:30

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周六、周日休息,休息日及工作时间原则上按规定执行,如遇特殊情况以公司通知为准。

2、考勤办法:

(1)每天上班必须打卡,打卡时间为上午8:00,下午14:30;

(2)遇特殊情况不能打卡,须经部门负责人核实并记录。不能打卡时间原则上每月不得超过4次,超过4次(不含4次)以上,须经总经理批准;

(3)综合办公室具体负责相关考勤管理工作。

三、处罚标准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等三种,管理程序如下:

迟到:按规定上班时间没进入工作岗位打卡签到,视为迟到。迟到时间在20分钟以内(包括20分钟),扣罚20元;时间达 20—40分钟(包括40分钟),扣罚50元;时间达40—60分钟(包括60分钟),扣罚80元;迟到时间超过1小时,视为旷工半天。

早退:按规定下班时间提前离开工作岗位的视为早退。上班期间员工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无故提前离开工作岗位。

旷工:未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而无故缺勤;或请假未经批准私自休 假者;各种假期逾期不归,又无续假手续者;或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伪造休假证明者;或未办完离职手续而擅自离职的,视为旷工。旷工半天扣罚一天的工资,旷工一天扣罚两天的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含3天)以上的,按公司人事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执行。

四、考勤管理

1、考勤统计时间: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计算,即每月1日至月末最后一日。

2、每月3号前由综合办公室导出考勤打卡数据进行整理。公司党总支纪检委员进行审核。

3、员工请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等按公司人事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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