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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楚雄师范学院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
2024-02-26 15:14   审核人:

一、总则

1.为提高公司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管理水平,确保总经理负责制下的行政班子能够正确而全面的履行职权,推进公司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2.总经理办公会议负责统筹决策、解决公司经营、服务、管理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是总公司日常管理最重要的一项会议制度。

二、议题的确定

1.总经理确定。

2.副总经理提交总经理确定。

3.各部门负责人报分管领导同意后交综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提交总经理确定。

三、议事规则

1.议题的提出人必须形成比较成熟的方案(确有必要的要提交书面汇报材料),内容包括汇报要点、提出问题的解决思路及办法、需要会议研究并决定的事项等。

2.议题的提出人及分管的领导必须针对议题进行认真调研,对所提议题要有充分的认识和清晰的思路,以便于提高会议决策效能及决策水平。

3.凡副总经理职责范围内能协调解决的事,除涉及资金审批权限外,原则上不提交总经理办公会。

4.会议按一事一议的原则,由议题的提出人进行汇报,分管领导作简要说明;与会人员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表明态度;会议主持人视讨论情况形成决定。

5.会议讨论重要问题时,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会议决定。议题在会议上未取得一致意见,而又必须作出决定时,由总经理请示分管校领导后作出决定。

6.会议的决议,由综合办公室整理出会议纪要,主持人签发到相关部门。

7.凡经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

四、会议召开

1.会议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托公司其他领导主持召开,会议召开时间根据需要确定,原则上每月一次。

2.办公会议出席人员为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其他人员在研究相关问题时按通知要求列席会议。综合办公室负责会务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

五、会议纪律

1.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议保密纪律,不得向会外人员谈论或泄露细节和未作出决定的事项,违者追究纪律责任。

2.与会人员应严格遵守会议纪律,按综合办公室的通知参与议题研究,议题研究期间不得擅自离会,议题结束后自行离开会场。

六、落实督办

1.会议形成的决议,由分管领导根据分工负责的原则予以落实。

2.会议决议一旦形成,公司各部门和全体员工必须严格执行。

3.综合办公室协助分管领导负责会议决议的督办检查,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总经理汇报,定期在办公会议或工作例会上通报。

七、附则

1.本制度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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