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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弘毅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阳光美食城施工项目邀标公告
2023-07-11 16:46   审核人:倪云

根据国家规范管理的相关规定,拟按相关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开开展楚雄师院阳光美食城外围钢架房、钢架彩钢瓦房施工项目邀标活动,确定阳光美食城外围钢架房、钢架彩钢瓦房施工项目的施工商家,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A标段

1、项目名称:阳光美食城外围钢架房施工项目

2、预算金额:73万元

3、采购需求:物业水电中心办公室获取

4、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B标段

1、项目名称:阳光美食城钢架彩钢瓦房施工项目

2、预算金额:29万元

3、采购需求:物业水电中心办公室获取

4、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委托人及个人证件、法人委托函(法人参加不需委托函,法人不能参加需提供法人本人签字授权原件)。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若为失信企业,将取消投标成交资格。

3、资质要求:①土建施工资质(含有钢结构施工项目) ②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公司注册满1年以上(1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4、投标人须承诺按学校要求的时间、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工程。

三、其他要求

若中标人在执行合同过程中,违背合同及有关承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承担责任。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现场开标时,以现金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A标段: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B标段:人民币5800.00元(大写:伍仟捌佰元整)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采购人现场开标,现场公布中标商家,未中标商家现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商家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有下列情形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的。

五、供货结算

结算方式:投标方按我方要求完成项目工程,并组织验收合格后,开具正规税务发票按实结算。

六、结果评定

1、根据投标人对工程项目报价及企业资质实力及有关承诺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2、投标单位(人)应达3家以上(含3家)。

3、评标小组将根据报价及承诺等综合评价意见确定中标商家。

4、对评选成交单位在规定公示栏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签订合同。

5、若中标人放弃签订合同,甲方可顺延与下一名投标人签订合同。

七、报名方式

携带营业执照和个人有效证件报名(要求: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个人证件,委托代理人来投标的须持: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②法人代表证明,③委托人个人证件等相关证件)。

八、报名截止时间

2023年7月14日下午5时。

九、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楚雄师院后勤总务部物业水电中心办公室。电话13987803097(胡老师) 0878-6114605(温老师)

十、磋商时间

2023年7月15日下午2:30点(北京时间)

十一、磋商地点

楚雄师范学院后勤总务部党员活动室

十二、监督

总支纪检委员监督电话:0878-6114356(倪老师)。

欢迎有意向的合作商前来报名。

                   楚雄弘毅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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