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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师范学院后勤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日常维修材料供货商邀标公告

2024-07-11 11:02   审核人:倪云

根据国家规范管理的相关规定,拟按相关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开开展楚雄师范学院后勤服务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日常维修材料供货商邀标活动,确定楚雄师范学院后勤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日常维修材料供货商,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楚雄师范学院后勤服务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日常维修材料供货商。

二、采购需求:见附件。

三、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四、确定日常维修材料供货商数量:3家

五、付款方式

全部货物验收合格,供应商开具正规发票后,支付货款(一个月或一个季度结算一次,据实结算)。

六、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质量达国家相关标准要求,满足学生使用需求。

七、供货期限:本次招标入围供货合同签订时限为2年。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委托人及个人证件、法人委托函(法人参加不需委托函,法人不能参加需提供法人本人签字授权原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若为失信企业,将取消投标成交资格。

3.资质要求:营业范围包含五金类及水电材料销售。

九、投标人须知

1.请投标单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开标并进行磋商,否则视为弃权。

2.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公告所述条款及内容。对因未仔细阅读而导致废标的,不作任何解释。

3.若中标人在执行合同过程中,违背合同及有关承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承担责任。

4.投标人须承诺按要求按时按量送货到指定地点(楚雄师范学院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现场开标时,以现金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招标人现场开标,现场公布中标单位,未中标单位现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有下列情形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的。

十一、报名方式及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携带营业执照和个人有效证件报名(要求: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个人证件,委托代理人来投标的须持: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②法人代表证明,③委托人个人证件等相关证件)。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12日——7月18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北京时间),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3.报名地点:楚雄师范学院后勤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办公室。

4.报名联系电话:0878-3121774(物业公司办公室)

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1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6.投标文件正本1份,要求密封包装,外层封套应加贴封条,并在拆缝处加盖供货商公章或签名密封。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7月19日 上午9点(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楚雄市鹿城南路568号(楚雄师范学院雁塔校区后勤总务部党员活动室)

3.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为无效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4.投标供货商带纸质投标文件正本,现场开标。

十三、评标及定标

1.开标后,评标小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首先对投标书的合法性、完整性、符合性、响应性等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有关规定或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不进入评标范围,如果确定投标方无资格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公司按照招标要求,就投标货物、服务等进行简要述标,评标小组就相关问题进行询标。

3.评标小组以开标、述标、审标、询标情况为基本依据,对投标货物、服务等进行分析、评议。

4.谈判过程中,评标小组将综合考虑供应商的报价、产品质量、服务能力、供货期限及售后服务等方面,通过评估各供应商的综合实力,确定中标供应商。

5.不保证低价者一定中标。

6.招标方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

十四、评标办法

评标委员会在审标、投标澄清的基础上,根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就下述几个方面对投标人进行综合分析,并完成评标报告。

1、招标方式采取竞争性谈判形式进行,共分二轮报价。

2、第一轮报价统一装订在投标书中(必须密封,否则为无效报价)。

3、根据签到表顺序,分别进行第二轮谈判性报价,投标人可以进行一些必要的陈述,第二轮报价报价必须等于或低于第一轮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4、评委在认真审标,投标澄清及第二轮报价的基础上进行票决。

5、不保证各投标人绝对低价中标。

6、投标保证金5000.00元(现金),未中标现场退还,中标转为履约保证金。

十五、评标结果公示与合同的签订、履行

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在楚雄师范学院后勤总务部网上对招标结果公示三天。三天内未收到足以影响中标候选人中标资格的事实投诉的,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候选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十六、本次招标过程由纪检委员全程参与监督,总支纪检委员(0878)6114356


 附件:楚雄师范学院后勤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日常维修材料报价表.xlsx


               楚雄师范学院后勤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一日


附件【附件:楚雄师范学院后勤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日常维修材料报价表.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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