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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总务部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
2019-11-19 09:18   审核人: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激励广大党员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根据《楚雄师范学院关于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的通知》,结合后勤总务部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岗位、重在日常,因地制宜、分类管理,量化评比、动态调整,简便易行、民主公开的原则。

二、适用范围

全体共产党员。

三、积分内容

党员积分由基础分、履职分构成(即党员积分=基础分+履职分)。

(一)基础分60分。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参加党内活动的情况。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义务和党组织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围绕政治念、规矩纪律、道德品行等内容,设定积分项目和分值。基础分项目是对一名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党员积分以基础分60分作为初始积分。

(二)履职分35分。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岗位职责、履诺践诺和在工作、学习中积极奉献、主动作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履职分项目是对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具体量化标准,履职分实行计分制,完成岗位职责赋予的任务,计一定分值。表彰加分不突破15分,以最上一级表彰计分,不累加。按照党员申请、党支部讨论、党总支审核的程序进行,加分的项目必须提供证明资料。

(三)扣分:实行反向扣分,主要根据党员不落实和未完成基础分、履职分相应项目,在工作中出现错漏、失误、不到位、不尽责、不作为等情况,由支部核实认定并据实扣分,扣完为止。

党员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实行一票否决,积分为零。

四、积分流程

党员积分以党支部为单位按年度具体组织实施,一般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一)党员申报。党员每月如实向所在党支部申报积分事项和积分。

(二)支委初评。每月召开支委会或党支部大会,根据党员履行义务、履职情况,按照基础分、履职分积分项目,及计分和扣分标准,核实和初评每名党员的积分事项和积分。

(三)党员大会评定。每季度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通报支委会或党支部初评的党员积分情况,由参会党员进行评议,确定党员积分,并认真填写《党员积分登记表》。

(四)公示积分。党支部将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及服务对象监督。党员对本人积分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反映或向上级党组织申诉,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应调查核实,核实情况及时向党员反馈,并在下一次党支部党员大会上通报。

(五)计算年度积分。年末,党支部计算党员年度积分(年度积分= /12,i=1…12月),报党总支审核备案。

五、积分运用

(一)党员年度积分,作为民主评议党员时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在开展民主评议前,党支部应向党员公布积分情况。

(二)年度积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且排名靠前的党员,可评定为“好”等次;年度积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的,可评定为“较好”等次,年度积分在70分(含70分)以上的党员,原则上评定为“一般”等次;年度积分在60分(含60分)以上且排名靠后的党员,原则上评定为“差”等次。年度积分低于基础分60分的党员,可列为不合格党员。

(三)对积分排名靠前的党员,优先作为评先评优的推荐对象。对积分排名靠后的党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由党支部书记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督促其限期整改提高。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慎重稳妥做出组织处置。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支部要把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内容,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载体,作为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的重要手段,作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重要措施,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建立管理档案。要动态记录党员积分变化情况,以及得分项目、扣分原因等,形成党员积分档案。同时,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完善党员基础信息、建立党员名册,确保积分管理工作对象精准。

(三)坚持阳光操作。党支部要运用公示栏、网络等,定期公开党员积分管理情况,接受党员、群众查询,让党员全过程参与积分管理,清楚个人积分情况、清楚个人积分位次、清楚个人考核评议结果,切实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积分制管理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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