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学校对因私出国(境)证件登记备案的通知精神,请总务部科以上干部、部门正职、财务人员无论是否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均需于9月22日前(下周二)到综合办公室进行登记备案,并带上所持有的因私出国(境)证件(包括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学校通知证件要进行集中规范保管。请各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通知到每一个相关人员按时到办公室进行登记。
综合办公室
201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