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部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总务部劳动用工关系管理,充分发挥各部门在劳动关系管理中的主导作用,构建和谐的劳动用工关系。经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时间:2016年7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地点:总务部培训教室;
参会人员:总务部领导、各二级部门正、副职;
培训内容:《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险法》相关内容;
请相关人员按时参会,并保持会场纪律的安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