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规范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师生餐饮中心就餐的实际需求,经研究决定拟按相关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开鲜鸡蛋的服务单位组织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确定学校餐饮中心鲜鸡蛋服务单位,现公告如下: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楚雄师范学院后勤总务部餐饮服务中心鲜鸡蛋采购项目。
2、预算金额:75.9万
3、采购需求: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质量 要求 |
服务 期限 |
预算 金额 |
中标单 位数量 |
360型白壳鸡蛋 |
3300件(1*360枚/件) |
件 |
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标准 |
一招一年 合同一年 |
75.9万(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
1家 |
注:采购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采购清单进行调整,据实结算。
4、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委托人及个人原件及法人委托函(法人参加不需委托函,法人不能参加需提供法人本人签字授权原件)。
3、投标人须提供无犯罪纪录承诺函。
4、投标人须承诺按学校要求的时间、地点等保质保量完成食堂鲜鸡蛋供应。
5、投标人须承诺所供鲜鸡蛋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
6、投标人须作承诺对所供货鲜鸡蛋因质量问题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全责。
7、清单中注明需提供产品检验报告的必须提供齐全,否则作无效投标。
8、此次投标为包干价。(含税)
三、其他要求
若中标人在执行合同过程中,违背合同及有关承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承担责任。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供应商在现场开标时,以现金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供应商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采购人现场开标,现场公布中标供货商,未中标供应商现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有下列情形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的。
五、供货结算
结算方式:投标方按我方要求完成对餐饮中心食堂鲜鸡蛋供应,并组织验收合格后,开具正规税务发票按实结算。
六、结果评定
1、根据投标人对供应物品服务项目报价及企业资质实力及有关承诺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2、投标单位(人)应达3家以上(含3家)。
3、评标小组将根据报价及承诺等综合评价意见提交采购小组研究决定服务供应商家。
4、对评选成交单位在学校规定公示栏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签订服务供货协议。
5、若中标人放弃签订合同,甲方可顺延与下一名投标人签订合同。
七、报名方式
1、投标单位按要求准备资料加盖公章并密封,于2022年 8月9日下午17:00前交餐饮服务中心办公室,2022年8月10日上午9:00根据参与投标单位实际情况组织谈判活动。
2、谈判地点:后勤总务部党员活动室。
3、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13987831109
温老师 电话:0878-6114605
八、监督
总支纪检委员:倪云 电话:(0878)6114356
楚雄师范学院后勤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