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楚雄雁峰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科教服务分公司辅助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经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已落实,项目具备实施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企业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楚雄雁峰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科教服务分公司辅助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选择供应商,为楚雄雁峰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科教服务分公司承担的学校后勤服务中部分环境保洁、绿化、客房服务、餐饮服务等辅助业务工作提供人力资源服务,内容包括:
3.1 根据采购方要求向采购方提供劳务人员,采购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劳务人员的工作;
3.2 采购方根据业务需要岗位制定劳务人员的工作区域划分、日常工作安排、服务质量标准、绩效考核等;
3.3 岗位需求:环境保洁员、绿化维护员、客房服务员、餐厅服务员、其他综合业务人员等甲方业务需要的相关的劳务人员。
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暂定);每个合同履行年度需经招标人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评价,年度供应商评价合格方可继续履行下年度合同,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可以不续签下一年合同,且不视为采购人违约。
5、服务地点:楚雄师范学院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6、服务标准(规范)及要求:由招标人制定,投标人服务需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服务标准,满足招标人需求。
7、最高限价(服务费或管理费限价):100.00元/人/月。
8、采购服务人数:本标段服务人员约为70人,因业务变化,人员配置数量可能发生变化。
9、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及附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 2022 年 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免税证明文件);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 2022年 1 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行为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特定资格条件:须提供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含人力资源服务备案证)。
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参股、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关联企业、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18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楚雄市鹿城南路546号(楚雄师范学院老校区/楚雄雁峰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科教服务分公司)报名。
2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附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报名的提供,附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
(5)《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含备案证)副本。
上述资料原件经招标人查验登记后退还,复印件提交招标人存留备查。
六. 投标文件的提交
1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 2023年12月12日10时00分;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8日17时30分。
2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楚雄市鹿城南路546号(楚雄师范学院老校区/楚雄雁峰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科教服务分公司)
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 开标
1.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9日上午9:00。
2. 开标地点:楚雄市鹿城南路546号(楚雄师范学院老校区/楚雄雁峰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科教服务分公司)。
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按时参加开标会议。
八. 联系方式
招标人:楚雄雁峰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科教服务分公司
地 址:楚雄市鹿城南路546号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0878-6010238
温老师 联系电话:0878-6114605
九.监督
纪检委员:倪云 监督电话:0878-6114356
投标人须知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内 容 |
1 | 招标人 | 名 称:楚雄雁峰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科教服务分公司 地 址:楚雄市鹿城南路546号 |
2 | 项目名称 | 楚雄雁峰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科教服务分公司辅助服务外包(人力资源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
3 | 采购预算 | 根据服务人数据实结算 |
4 | 标段划分 | 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
5 | 服务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暂定);每个合同履行年度需经招标人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评价,年度供应商评价合格方可继续履行下年度合同。 |
6 | 服务地点 | 楚雄师范学院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
7 | 服务标准(规范)及要求 | 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服务标准,满足招标人需求。 |
8 | 服务费最高限价 | ¥100.00元//人/月(含税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无效。 |
9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详见招标公告 |
10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澄清、修改、补遗等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其他资料 |
1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服务范围(内容)、服务期、服务地点、服务方式、服务标准(规范)及要求等 |
12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内 |
13 | 投标保证金 | 1. 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0元; 2. 交纳方式:电汇、网银转账(需在转账汇款凭证备注栏或空白栏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或现场以现金形式递交; 3. 收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楚雄雁峰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科教服务分公司 开户银行:云南楚雄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家坝支行 银行账号:2700015478182012 4. 投标人以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至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无效),以招标人查询结果为准。 5.中标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单位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
14 | 投标文件打印、盖章及签字要求 | 投标文件采用A4纸双面打印,文件所有要求投标人盖章的地方都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要求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地方都必须亲笔签名或盖章,签字、印章须清晰可辨。 |
15 | 投标文件装订要求 | 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装订应牢固,不得采用活页夹,并要求逐页标注连续页码。 |
16 |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 投标文件正、副本应统一装入一个投标文件袋中加以密封,并在封贴处加盖单位公章或密封章;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开标时间等信息。 |
17 | 投标文件份数 | 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版1份〔提供U盘或光盘,内容包括投标文件全套(word文本格式)及正本扫描件(PDF格式)各一〕。 |
18 | 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 | 2023年12月12日10时00分 |
19 |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 2023年12月18日17时30分 |
20 |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 (楚雄师范学院老校区/楚雄雁峰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科教服务分公司)。 |
21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不退还 |
22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9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楚雄师范学院老校区/楚雄雁峰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科教服务分公司)。 |
23 | 评标委员会 |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照相关规定组成,人数为3人及以上单数。 |
24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25 | 履约保证金 | 20000.00元,合同签订前以电汇或网银转账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 |
26 |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 | 项目执行完毕,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
27 | 投标费用 | 无论是否中标,所有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
28 | 解释权 | 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29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被查实有虚假资格、信誉、财务、业绩证明材料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
楚雄雁峰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科教服务分公司
2023年12月12日